为委托单位进行建帐、建制、建档。
交接凭证(每个月1 日至当月5 日) 。
委托单位上门交接做帐单据、凭证,包括费用发票、成本发票、收入开具的发票记帐联、银行往来单据、以及银行对账单等。单据交接由委托单位填写“X年X月代理记账原始凭证交接表”并签名。
做帐(每月1号至当月10号)。
本公司记帐财务对票据进行进一步整理,对票据存在的问题与委托单位进行沟通,据此进行账务处理:编制记帐凭证、使用财务软件进行录入、记账,审核会计对记账会计做帐结果进行审核,包括票据完整性的审核,往来账的核对,并对委托单位的账务问题的隐患给予准确评估。在所有账务审核无误后,结账、出具财务报表、填制纳税申报表。
纳税申报(每月1至当月14号)。
到委托单位的管辖税务所申报纳税; 进行网上电子申报,交纳税款。
回访(每月15至当月20日)。
电话或上门回访,咨询财务事宜。
交接会计档案。
年度终了,打印总账、明细帐等帐簿、整理会计、税务报表,装订成册,连同委托单位全年度的凭证移交给委托单位
次年初,根据税务局的要求规定,为委托单位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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